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此次报考对象:
1、试用期内;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正在接收审查;
4、正在处分期内;
5、近三年年度考核存在基本称职及以下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 8月26日至9 月 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联系电话:0816-3361024或13558996806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函报。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在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you.gov.cn/)、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j.libai.cn/)以及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外网(http://jyjcy.my.gov.cn/)、内网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1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名人员须现场提交《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1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四份并贴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照),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报考侦查员需提供)、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发表信息、宣传、调研文章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函报人员需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和照片于2011年 9月 30日前以特快专递(EMS)的形式邮寄(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至江油市检察院政治处(邮编:621700),原件则必须在参加面试时提交审查,面试前带原件进行复审。
(四)资格审查:由江油市检察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初审和考察中的复审。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考调资格。资格审查结果报江油市组织部备案。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内到江油市检察院政治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面试
总成绩为面试分和特别加分组成。面试分为100分。特别加分为:1、对获得市级机关及以上表彰的十佳政法干警、优秀法官、优秀人民警察、办案能手以及立功受奖的业务骨干特别加分,记入总成绩,其中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1分,加分不累计计算。2、对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报刊、学术期刊、杂志发表文章的特别加分,记入总成绩,其中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加分不累计计算。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
七、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2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只有1人参加面试,即等额确定考察。由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和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实施。
考察后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的名额按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江油市人民检察院、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结果报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察内容包括拟考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招考对象达不到用人单位用人要求的,考调名额可以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