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与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一律实行人才派遣制,报考者经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考察合格后,与自贡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派遣到汇东新区公安分局工作。
招聘人员为汇东新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不具有独立执法资格,试用期及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照《自贡高新区聘用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自高管委发[2007]283号文)执行,并按规定办理养老、医保、工伤等保险,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联系咨询人:
自贡高新区人才分中心 张诚朴 0813-8115961
汇东新区公安分局政治处 钟修贵 0813-4703507
附件:1、 《自贡市公安局汇东新区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