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并复印件1份。
2、《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
3、毕业证、退伍证、运动员证原件并复印件1份。
4、以具备藏区常住户口的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特警1、特警2职位的人员,以及报考特警3、特警4职位的大专及以下学历人员须出具户籍证明。
5、在职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6、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7、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手续。
8、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者,需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并发给《面试通知书》。
4、本次公招公务员面试时间为2011年12月25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附:《2011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安特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安局 甘孜州公务员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