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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四川公务员考试 自考、成考考生均可报名
2010-10-04 10:56  未知 点击:

  本报讯(记者 陈科)10月4日起至11日,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将同时接受2010年省直机关和垂直管理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2011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网络报名。

  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与往年相比,今年除了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外,包括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定向生、委培生在内,凡国家承认学历人员均可报名加入角逐。“比以前更加公平、公开、公正、透明。”

  两项考试录用均有考务费减免政策及加分政策,与2008年以来的政策相同。

  省直机关和垂管系统招录1323名公务员

  根据省委组织部日前发布的《2010年省直机关和垂直管理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今年我省27个省直机关和3个垂管系统将面向全国招录1323名公务员。报考者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

  日前,27个省直机关和3个垂管系统已分别发布招录简章,对本单位招录条件和要求作出详细说明。记者从《2010年四川省省级机关和垂管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看到,不少单位在“职位备注”一栏中都写明招录对象包括 “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今年11月6日,公共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笔试各科成绩于2010年12月1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单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 (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三年内取消准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

  全省法检系统招录1301名工作人员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高院和省检察院联合发布的 《2011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 (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今年全省法检系统共招录工作人员1301名。其中,法院系统计划招录(聘)工作人员728名,检察院系统计划招录工作人员573名。

  报考者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之间(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28周岁之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将在11月6日举行,公共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面试时间暂定2011年1月15日至17日。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进行公示。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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