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中市2011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要求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面试工作的有关安排,现将我市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12月21日(上午9:00-12: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市委组织部会议室(巴中市党政中心11楼19号)。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名单.xls),应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上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二寸照片,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或服务单位党组织、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优秀村干部须提供任职3年以上的文件原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受县以上表彰的证书原件(年龄超过35岁的须提供受省以上表彰的证书原件);
服务基层人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原件等证明服务期满的原始材料;证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原件或相关文件。
2.资格复审必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不允许他人代替。若本人现用名与身份证或其它证件的名字不符者,须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负责审查资格的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未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5.资格复审合格者需在资格复审现场缴纳面试费80元。
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的考生达到1:3比例的不再递补;未达到1:3比例的,从报考同一职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且愿意递补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于22日上午12点前到市委组织部(市党政中心11楼22号)参加递补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递补资格复审或递补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递补资格,不再递补。
二、面试事项
(一)面试时间:2011年12月23日。
(二)面试地点: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8楼(巴中市滨河路中段88号)。
(三)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均为原件)。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天早上7:00前进入面试考生候考室,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
3.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候考室须自觉关闭并寄存一切通讯工具,否则作违纪处理;
4.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