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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10-10-02 10:29  未知 点击:

六、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和眉山人才网(www.msjob.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因以上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省内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因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三年内取消准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二年。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举报电话。举报案件的查处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

监督电话:

中共眉山市纪委:(028)38444444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028)38168060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66085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38197202

政策咨询电话: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68528

眉山市林业局:(028)38173969

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221394

彭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627059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403697

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202103

青神县人事局:(028)38816634

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2010年眉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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