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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四川质监系统公务员考生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2010-12-31 10:59  未知 点击:

  四川省质监系统关于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面试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2010年省直机关和垂直管理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要求,现将2010年四川省质监系统公招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根据实际情况将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一并纳入面试,但是,其考试总成绩低于质监系统本次公招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产生的拟录用人员的考试最低总成绩的,不予录用。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的地点和时间

  地点:四川省质监局综合楼四楼(成都市东风路北二巷四号)

  时间:二O一一年一月五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8:00)

  三、面试资格复审应具备的手续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0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2寸免冠红底证件照)、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国家有其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资格确认通知书》,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面试于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五日进行,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考生必看:2011年四川公务员面试课程 红领摇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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