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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四川广安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2-03-20 11:12  广安人事考试网 点击: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并设置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报名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826-2399920、2392200

政策咨询电话:0826-2663233、2678966

监督 电 话:0826-2393328、2331722

    九、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党建网、广安人才网上公告。

2.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保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本公告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广安市201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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