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关于二○一二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2012年第5号)规定,经资格审查,现将我市2012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面试考生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考生本人对自身或他人资格审查、分数等情况有所质疑的,请予2012年7月4日下午5点前以书面形式向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培训科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逾期将按本公告的面试人员名单进行面试。现将面试及体能测评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 面试
1、面试时间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安排,报考我市所有职位的面试时间均为2012年7月7日上午9:00开始。
2、面试地点
绵阳市实验小学(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15号。乘车路线:乘坐10路公交车在南河路中段站下)。
3、领取面试通知书
7月4日上午9:00至下午5:00,7月5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领取;
领取时凭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报名大厅(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缴费(80元/人)。
领取面试通知书咨询单位及电话: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0816-2264523
4、参加面试须携带的手续
⑴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⑵面试通知书。
5、面试要求
⑴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在确认自己的面试具体时间后,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抽签、参加面试,8:30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⑵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同自愿放弃面试。
⑶面试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⑷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⑸违反考试规则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执行的标准:按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
2、参加体能测评的对象:报考县(市区)森林公安职位且参加了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评时间: 2012年7月8日上午8:30统一集中参加体能测试。
4、体能测试地点:绵阳市富乐实验中学(游仙区东津路30号),乘公交44路、25路、35路、32路、26路车在沈家坝下车。
5、考生携带的手续:考生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6、体能测评要求:
⑴考生须携带相应证件于当天上午8:30前到体能测评点集中分组参加体能测评。未按时报到参加体能测评或证件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准再入体能测试场;
⑵考生着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评。严禁穿用金属鞋钉跑鞋,以免损坏塑胶跑道;
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入场。
附:绵阳市2012年考录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考生名单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