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关于2012年上半年
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安排的通知
根据《关于2012年上半年省直机关和质监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和《四川省公安厅招考简章》(以下简称《公告》和《简章》)的规定,现将我厅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进入体能测评人员
按《公告》和《简章》规定,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评。
二、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2年7月11日上午。
(二)地点。成都体育学院第2田径场。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成都体育学院。
请考生于当日上午7: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成都体育学院第2田径场看台集合(从看台背面右边楼梯登台)。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评分方法、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执行,有一项不达标者即不合格。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规定,10米×4往返跑和1000/800米项目测评次数均为1次。
四、提示
(一)体能测评全封闭进行,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进入测评场地,请家属亲友不要陪同前往。测评场地无法停车,开车前往的考生请提前将车停放于他处。
(二)请考生在测评前注意热身,以防意外受伤。
(三)请考生注意掌握时间,按时参加测评。不熟悉路线的考生,建议提前查看。
(四)每个体能测评项目测试结束后,请按指印确认,否则成绩无效。
(五)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和《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测试前做好相关准备,确保指甲不超过指尖0.3厘米。
(六)考生如有问题反映,请当场向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反映。
(七)体能测评结束后成绩将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八)请考生自带适量食物和饮用水,以防中暑。往返途中注意安全。
四川省公安厅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