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综合知识》笔试30%与专业水平考核70%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11年12月2日前在工作时间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干部科(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55号科研楼B区410室或409室,联系电话(028)87016755、87012085),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专业水平考核成绩(限研究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政策性加分之和的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可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1年1月6日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院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若尚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专业水平考核(限研究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政策性加分成绩(限符合加分条件考生)之和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011年四川省直事业单位招聘笔试课程表(综合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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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班别 | 科目 | 学时 | 教师 | 试听 | 学费 | |||
基础阶段 | 系统精讲班 | 法律 |
14 | 罗红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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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道德建设 | 2 | 赵亚男 | |||||||
四川省情省策 | 3 | 张哲 | |||||||
公文写作 | 2 | 罗红军 | |||||||
事业单位常识 | 3 | 高欢欢 | |||||||
职业能力测试 | 24 | 沈栋、邓淳、郜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