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公开选调考试QQ交流群:148808621
六、选调方式及内容
选调工作采取初审、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初审: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
(二)笔试: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16日。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文写作能力和分析能力。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参加笔试的人员需缴纳笔试费50元)
(三)面试:面试时间为2012年6月17日。由区纪委与区委组织部实施,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四)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意识和能力等内容。考核前,被考核人选需提交本人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选调的证明。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费自理。
八、调动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纪委与区委组织部调阅人事档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选调纪律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已经被选调的予以辞退。
(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十、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涪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绵阳市涪城区纪委
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
201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