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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16日起报名
2011-08-16 08:38  华西都市报 点击:

  今日起,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开始报名,招录名额共1023名。昨日,省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等部门发出公告,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今日(8月16日)至8月21日24:00,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

  此次招录名额中,法院系统18名,检察院系统117名,公安系统788名(其中森林公安28名),司法行政系统100名。招录的学生将在高校进行培养,具体培养学校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43名,四川大学131名,甘肃政法学院4名,南京森林警察学院28名,四川警察学院760名,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57名,学制两年。

  本次招录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含2009、2010届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五类“基层服务项目”(即“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人员)。

  报考职位的学历条件为: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法律硕士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次招录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相关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按规定发放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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