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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川政法干警招录公告解读
2011-08-21 20:47  华图网校 点击:

  8月15日,《四川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发布了,预示着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工作拉开帷幕。今年的相关招录规则稳中有变,华图网校专家深入解读公告内容,并结合多年来对公务员公告和政策的研究经验对本次报考予以指导,帮助考生迈出成功的第一步。

  一、招考人数大幅减少

  根据公告显示,2011年四川省计划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名额共1023名,比去年减少了829人,减少了近45%。其中,法院系统18名,检察院系统117名,公安系统788名(其中森林公安28名),司法行政系统100名。由于招录培养人数的减少,意味着今年报考竞争更加激烈,华图网校专家建议报考者仔细考虑自身的条件,理性报名。

  二、负责定向培养的院校略有变化

  2011年培养院校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四川大学、甘肃政法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四川警察学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六所。与去年相比,今年新增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同时减少了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西南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西南民族大学四所大学。华图网校专家建议考生应注意这一细小变化,选择合适的岗位进行报考。

  三、年龄的计算时间有变化

  公告指出,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区的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1983年8月16日以后出生)。与去年相比,新增“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这就增加了一部分考生的机会。

  报考基本条件中还明确指出年满18周岁。而且今年的年龄计算时间点为8月16日,去年为6月12日。华图网校专家提醒各位考生,对于一些细节条件,应该注意并谨慎报考。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学历条件要求

  公告指出了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条件: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法律硕士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加分政策

  根据公告显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单位驻地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折合前加10分。

  另外,本次拿出招考计划的10%专门用于招录“五项目”人员,列入专门计划的“五项目”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注意: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9月20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本人联系电话送有关单位审核。符合教育入学考试笔试加分的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交各报考职位所在市(州)招办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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