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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通过照片质量检查的考生,须于2012年8月14日至8月21日24:00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2年8月21日17:00前的工作日内到报考职位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报考司法行政系统监狱职位的考生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报考双语职位的,一般不低于3:1。在缴费确认后,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放宽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可进行调剂。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9月11日至9月16日14:3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1.笔试科目
9月15日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所有考生都要参加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
9月16日教育入学考试内容为:报考专科试点班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升本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试点班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附后。
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2.笔试成绩及其计算方法
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2012年10月19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2年10月19日-21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2年10月24日公布。
笔试总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12年10月底前由用人单位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查询。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
×50+(公共科目笔试加分)]
+[
×50]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单位驻地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折合前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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