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调方式、程序
这次选调工作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确定选调计划和选调条件、本人自愿报名、高校党组织审查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录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经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由选调单位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由选调单位提出选调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批。选调生录用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办理转正任职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各选调单位具体的选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报考指南》。《报考指南》可通过天津人事信息网(网址:www.tjpnet <http://www.tjpnet/>.gov.cn)和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www.tjkpzx.com)查询。
五、报名方法
2010年12月下旬公布选调职位和条件等信息。
选调生报名、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xdsbm.tjpnet.gov.cn。
报名时间:2011年1月4日8:00开始至1月8日18:00结束。
缴费时间:2011年1月4日8:00开始至1月10日18:00结束。
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选调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每个职位的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低于1∶3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选调计划。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各单位不得限制报考人数。
报考人员经选调单位资格初审合格、缴费后,从网上下载打印《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本市高校的报考人员1月14日前将《选调生报名登记表》直接送交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推荐。外地高校的报考人员立即与选调单位联系,将《选调生报名登记表》(经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推荐并盖章后)送交选调单位审核。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分别将《选调生报名登记表》送交选调单位审核,具体要求是: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报名登记表需经乡镇党委和区县委组织部同时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报名登记表需经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和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报名登记表需经共青团天津市委学校部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具体实施工作。对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考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组织相关考试。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具体办法: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携带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缴费期间内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到市人才考评中心一楼大厅(和平区唐山道18号)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对进入面试的考生,选调单位要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中共党员证明信、学生干部证明信、优秀学生干部证书、三好学生证书、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及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按选调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其中,具有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大学生还须携带以下材料:
1.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要提供所在区县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
2.“三支一扶”大学生要提供本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要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