㈨ 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能否报考?
1、自治区统一选派充实到乡镇工作未满六年服务期的在职公务员;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3、未满国家规定五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
4、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曾经考取公务员但在试用期内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的、录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试用期内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未满三年的考生。
上述人员均不得报考。
㈩ “双语”培训
拟录用人员按照《关于加强自治区新录用公职人员“双语”学习培训及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由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组织“双语”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二、网上报名
㈠ 报名、公告、公示在哪些网站进行?怎样报名?
1、网络报名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jrsks.com.cn)进行;
2、公告、公示、政策解答主要通过新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昆仑网(http://www.xjkunlun.cn)以及招考地州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网站进行。
具体报名方法请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阅《报名流程》
㈡、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时间是哪几天?是否可以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1年4月8日10︰00时—4月14日18︰30时。
2、政府个别机关现场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8日—4月14日,每天10︰00-18︰30时,具体地点详见《简章》附件一。
㈢ 考生自己对填报信息负责是指什么?
网络报名是基于考生诚信的前提下开展的,网上资格审查时首先认定考生自己填报信息是真实的,才作出审核确认。在后续的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录用后的试用期管理等环节中,一旦发现并查证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即予取消资格,并附相关处罚。
因此,请报考人员一定以负责任的态度诚信填报。
三、注意事项
㈠ 报考年龄的规定怎样理解?
报考人员的年龄规定,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5年4月8日至1993年4月8日期间出生)。
同时,考虑到人民警察受衔的年龄规定,以及团委、机要等单位特殊职位要求,对人民警察等部分职位的年龄作了具体规定,详见《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㈡ 年龄规定“28周岁以下”怎样理解?
截至公务员招考报名第一日,不超过29周岁生日(以身份证上表明的出生月日为准)都可理解为属于“28周岁以下”。其他年龄规定同理推计。
㈢ 报考南疆四地州乡镇公务员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报考南疆四地州乡镇公务员的职位代码:
阿克苏地区2122201-2122284;
喀什地区2142285-2142379;
克州2132380-2132415;
和田地区2152416-2152453
2、自治区统一选派乡镇干部:是指经原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录,通过岗前培训后分配到艰苦边远乡镇工作的人员。
㈣ 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入闱面试的考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和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如:HSK、MHK相应级别证书、计算机等级证、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报考职位所属单位和所在地(州、市)组织、人事部门公布的地址进行资格复审。
如:报考自治区垂管单位,直接到自治区该垂管单位的政治部审查(例:报考地州或县级工商局,应该到自治区工商局政治部进行审查);报考某地(州、市)、县(市、区)、乡(镇)职位的,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到该地(州、市)的组织、人事部门复审。
无身份证者需说明原因,并持临时身份证和户口本参加复审。
㈤ 报考人民警察类职位考生注意哪些事项?
报考人民警察类职位的考生需认真查阅《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尤其是考生要认真审视本人的相关条件是否符合人民警察职位的身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