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2010 年 10月 9日 — 10 月11 日 每天10 : 00—19: 00(中午不休息)在库尔勒市人民东路鑫旺角五楼(巴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
1 、面试时间:
面试初步定于 2010年 10月 14日开始,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要求请登录南疆人才网、巴州白天鹅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2 、面试要求:
(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将在南疆人才网、巴州白天鹅网通知),并在正式面试开始时提前 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时尚未到达考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 2)面试时,须提供笔试准考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定其身份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 3)综合类、公安类职位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教师类职位以说课、实际操作等形式为主,专业类职位面试以实际操作、情境模拟等方式为主。
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试满分为 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 60分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 4)面试一律使用汉语答题(个别特殊职位除外)。
( 5)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面试费用每人 40元。
3 、总成绩的计算
综合类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 2× 50% +面试成绩× 50%
公安类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 3× 50% +面试成绩× 50%
专业类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 2× 30% +面试成绩× 70%
教师类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 2× 40% +面试成绩× 60%
(五)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类职位的人员,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 1︰ 2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 1∶ 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具体要求将在南疆人才网、巴州白天鹅网通知)。综合类、专业类职位体检的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教师类职位体检标准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 标准》执行;报考公安类职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安类招考说明》执行。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州人事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详见(附件一)
公安类报考说明、体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详见(附件三)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核,考生须填写《巴州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考核表》(从南疆人才网、巴州白天鹅网下载)并提交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考核标准另行规定。
(八)公示
考核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人员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九)录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考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负责办理录用手续。新招录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 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取消其录用资格。
大中专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新录用教师在试用期内必须取得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者,取消其正式录用资格。
(十)培训
拟录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六、本简章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州委组织部咨询电话: 2012756
州人事局咨询电话: 2015095、 2023319
州人事局监督电话: 2026316
州监察局监督电话: 2041444
南疆人才网网址: www.njrc365.com
巴州白天鹅网址: bygl.xjkunlun.cn
中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 事 局
二 〇一〇 年八月十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