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网络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自动审核
网络自动审核对报考人员所填写的年龄、专业等个人基本信息资料与选调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审核。
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是否匹配,请参阅“(三)注意事项”中“4、专业设置”内容。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的,网络自动审核将不予通过,报考人员可按照提示选择提交人工审核或改报其他岗位。
(2)人工审核
人工审核的内容:①对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匹配性进行审核;②对所有报考人员上传的近期免冠照、身份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电子照片进行审核。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不清晰的、基本信息与电子照片信息不一致的,审核不予通过。
考生提交审核后,由电脑先行对基本信息进行网络自动审核,并立即显示审核结果,因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可选择提交人工审核或改报其他岗位。网络自动审核通过的,系统将直接提交人工审核。
人工审核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按干管权限进行。当日00:00—12:00提交人工审核的,次日00:00后可查询审核结果;12:00—24:00提交人工审核的,次日中午12:00后可查询审核结果。
请考生特别加以注意,只有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身份证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电子照片信息都通过审核的,报名才成功,否则都是无效报名信息,因而务必请各位考生在提交审核后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查询最终审核结果,否则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人工审核时间为11月7日-11月10日。请考生要特别注意把握好报名时间,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是否通过。
4、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由报考人员自行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时间为:11月16日至笔试结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