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
(一)时间:2011年8月29日(星期一)。
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8月29日上午8:30进行资格复审;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8月29日下午2:30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地点: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38号,云南省民政厅6号楼801室。
(三)资格复审时,需考生本人提交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如某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或因故被取消面试资格,则顺序替补其他考生参加面试。顺序替补考生于面试当天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如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不再替补后序考生参加面试。
(二)面试当天,未按指定时间到达(迟到10分钟)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替补其他考生参加面试。
五、联系方式
云南省民政厅招聘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曹陈畅;联系电话:0871-5731330。
附件: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名单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