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检和考核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并对其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依次按报考本岗位的高分递补聘用,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三)公示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张榜公示,并在德宏团结报、德宏电视台、芒市电视台、芒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http∥www.ms.yn.gov.cn/ )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它
(一)符合报考傣戏演员岗位的人员,从事傣戏工作满1年加1分,累计加分,最高累计不得超过15分(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二)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当地五种主体少数民族考生优先进入体验、考核程序;少数民族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进入体验、考核程序的顺序为德昂 族、阿昌族、傈僳族、景颇族、傣族、其它少数民族;属同一民族的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专业技能测试高的优先进入体验、考核程序,若仍相同,则重新组织笔试 考试确定。
十、严格招聘工作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聘工作在组织、纪检、监察、保密等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对渎职、失职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