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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云南红河州教育局紧缺人才招聘方案
2011-10-31 14:25  华图网校 点击:

  五、成绩公示

  经考试(考核)后,考生成绩统一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六、录用和管理办法

  1、拟聘人员名单确定后,由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州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核(政审)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

  2、对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接到不良反映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3、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进行管理。

  4、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录用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6、凡人事、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责任自负。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本方案由红河州教育局负责解释。

  红河州教育局联系电话:

  0873—3732150(李老师)

  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联系电话:

  0873—7697367(何老师)

  红河州卫生学校联系电话:

  0873—3657877(曹老师)

  红河州财经学校联系电话:

  0873-2225960(王教师)

  附件:红河州教育局2012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河州教育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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