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核及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聘数进行等额考核和复审,主要考核应聘者德、能、勤、绩、廉以及其它资格条件方面要求的审查。
经考核和复审合格者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后在省工信委网站(www.ynet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部门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
所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相应证书及证明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四、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由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领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对在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对在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71-3512358
五、聘用后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云南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六、联系方式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室:
魏老师,联系电话:0871-3515794
附表:
招聘专业、岗位及人数
单位名称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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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专业 |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其它招聘条件 |
会计学及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学士)及以上 |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具有三年以上本专业工作实践经验; 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
合计: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