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内容和条件
体检项目及标准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具体测试标准见附件二)
(四)心理测试内容和条件
心理测试依据scl-90《心理健康症状自评量表》,包括90个条目,共9个分量表,即:1、躯体化;2、强迫症状;3、人际关系敏感;4、抑郁;5、焦虑;6、敌对;7、恐怖;8、偏执;9、精神病性。每个项目均采取5级评分制,包括:没有、 很轻、中等、偏重、严重。
考生参加体检、测试的路费、食宿费自理,并缴纳相关费用。
体检、测试期间在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11—8965320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