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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山东滨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0-07-06 10:02  华图网校 点击: 载入中...

  为做好201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办字〔2007〕23号)和《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滨办发〔2008〕2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在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6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二)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市京剧团、吕剧团、歌舞团除外);

  (三)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职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滨州市201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和《滨州市2010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关岗位允许报考专业目录》(附件2)。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0年7月15日-17日。

  查询缴费时间:2010年7月15日-19日上午11:30。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个别岗位(专业)要求的附加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各部门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者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必须于2010年7月19日上午11:30时前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提交),并于2010年7月27日- 30日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市规划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的特殊岗位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技能测试(面试、试讲),不在网上办理网上缴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或委托他人于7月19日上午8:30-11:30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楼一楼大厅(黄河四路307号渤海十六路十七路中段,坐101公交车在中国联通站点下车,南行200米)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除显示报名成功的《报名信息表》外还包括: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交《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人员网上缴费后,报考人员或委托他人于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和19日上午8:30-11:30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楼一楼大厅(黄河四路307号渤海十六路十七路中段,坐101公交车在中国联通站点下车,南行200米)办理加分确认手续。上述人员除出具显示报名成功的《报名信息表》和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人保)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证明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人保)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在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于2010年7月31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可凭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

  (二)笔试内容

  笔试根据岗位不同要求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理论(专业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等类别。市规划局、体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的特殊岗位和报名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研究生岗位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技能测试(试讲、面试)。笔试的具体内容详见《滨州市201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参加笔试的,根据笔试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技能测试、试讲)人员名单、面试(技能测试、试讲)通知等有关事项均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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