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村农业工作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运用,对农业生产经营、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相关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测查内容包括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近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
四、作答要求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心理测评
应考人员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答题卡上的"姓名"、"准考证号"栏,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准考证号"下面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
应考人员务必携带的文具有: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
(二)申论
应考人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专用答题卡指定题号的指定位置内作答,用铅笔作答或在非指定位置内作答的一律无效。答题不得使用涂改液。答题卡上的"姓名"和"准考证号"栏,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准考证号"下面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
应考人员务必携带的文具有: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
(三)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客观题部分的答案必须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纸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纸指定题号的指定位置内作答,作答在试卷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答题纸上的"姓名"和"准考证号"栏,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准考证号下面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
应考人员务必携带的文具有: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
中 共 浙 江 省 委 组 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 江 省 公 务 员 局
201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