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金融税收体制改革
金融体制改革的历程:
1979年恢复中国农业银行,将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分设出来;1983年决定中国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同时成立中国工商银行;1986年恢复交通银行,后来又成立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和上海、深圳交易所等。初步形成我国的金融系统。
财税体制改革的历程:
(1)改革企业财务管理体制,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1978年试行企业基金制度;1981年实行利润留成制度;1983年起实行利改税;1987年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扩大企业财权;1988年进行“税利分流、税后还贷、税后承包”试点;1992年改革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
(2)改革财政预算管理体制,调整中央与地方财力分配关系。从1980年起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体制;从1985年起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体制;从1988年起实行“地方包干”体制;从1992年起试点并推广、普及“分税制”,实行了一些特殊管理体制;
(3)改革税收制度,加强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从1981年起建立涉外税制;从1984年起建立和健全所得税制;从1982年起建立若干体现特殊调节作用的税种;改革农业税;
(4)改革财政管理制度,拓展理财渠道。从1992年起试行变式预算制度;改革资金管理体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大力发展财政信用。
(八)科技体制改革
(1)1985年3月,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其指导思想是:科学技术必须要面向经济建设,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
(2)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化:改革过程中我国的科技规划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日益多层次化,二是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相结合,中央计划和地方性的计划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