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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招聘公告
2011-11-08 13:05  华图网校 点击: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时间:11月14日0时—11月16日16时。

  2.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审查

  时间:11月17日0时—11月18日16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

  4.查询初审结果

  时间:11月19日0时—11月19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5.再次报名

  时间:11月21日0时——11月21日11时。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在11月21日完成。

  6.缴费确认

  时间:11月22日0时—11月23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考试考务费标准:报考代书记员岗位120元/人(浙财综字[2007]2号);报考文化建设促进员岗位40元/人。

  7.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11月24日0时—11月24日24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8.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详尽完整。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因个人信息填报不详尽、不完整而未通过初审的,相应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9.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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