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09年水政监察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公示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通知》(桂人发〔2009〕7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细则>的通知》(桂人发〔2009〕8号)精神,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经我厅研究决定,拟录用饶广春同志为自治区水政监察总队机关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09年7月31日至8月6日)。对拟录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09年8月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水利厅人事教育处(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12号,邮政编码:530023)。监督电话: 0771—2185208
公示名单如下:
招录机关 | 职位 | 拟录用考生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原工作单位 |
自治区水政监察总队 | 总队机关 | 饶广春 | 男 | 90115271110 | 华中科技大学法律 |
群众如实反映拟录用人选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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