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09年度秋季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3)
六、考察
招录机关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录用
招录机关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为拟录用人员,并按招录机关的隶属关系分别在福建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和各设区市相关网站公示7日后,报省或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被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由省或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发给录用通知书。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录机关报到上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原则上招录机关应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招录机关不要求递补的,应提出符合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的理由并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八、咨询监督
(一)政策咨询、技术和考务方面的有关问题可查询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技术和考务咨询电话:0591-83232791、83232796政策咨询电话:0591-87875512(党群系统咨询),0591-87831375、87828087(政府系统咨询),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请见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电话咨询服务时间为2009年8月14日至8月23日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监督电话
省纪委、监察厅驻省公务员局纪检组、监察室(监督电话):0591-87846080。监督电话服务时间同电话咨询服务时间。
(三)银行咨询电话
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四)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在2009年10月12日后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查询。各设区市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公布成绩。
九、注意事项
1、此次考试录用公务员使用《福建省200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者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查阅相关文件。
2、报考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网上报名指定建设银行“龙卡”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结算工具(请在报名前办理好网上支付卡)。
4、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和体检费用。报考者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笔试当天在考场指定地点,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5、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准考证,因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不退还报名费。
6、我省生源参加全国及外省(市、自治区)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必须于8月14日全省统一报名结束前,向有关部门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逾期未提供的,取消相应资格。其中,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向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207室)提供相应证书;参加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向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提供相应证书。
7、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是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本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8、本次考试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OO九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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