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规:公务员离职后 经商将受限制
上海市纪委出台新规,为防止公务员利用老关系谋利,上海市公务员退休或辞职后经商将受到一定限制。
记者昨天从上海市纪委获悉,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务员离职后从业行为的若干规定》对规范公务员退休(辞职)后从业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部署,其中明确规定: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上干部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社会中介机构等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或其他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活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