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河南公务员笔试办法及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等内容。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河南省200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考点分别设在郑州和有关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2009年10月31日9:00至11:00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30至17:00测试申论。
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于2009年11月2日前向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省直单位(报考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向各省局)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审核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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