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务员报名交缴、寄材料方式及时间
交缴报名考试费、寄材料方式及时间
经招录机关审查同意的报考者,按规定应交缴公共科目报名考试费(共110元),具体交费方式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及时将交费信息反馈给招录机关。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将原自行在网上下载保存的《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201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的复印件,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报考者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定向委培生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直接送达或邮寄到招录机关的干部人事部门。
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用政策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到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免除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交缴报名考试费、送达或邮寄材料时间:2009年12月10日—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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