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设区市及以下机关公务员报名办法
设区的市及以下机关报名办法
1、各市拟定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报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审核后,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或当地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组织报名。可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现场报名地点: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确定。
3、现场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5日前,具体时间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确定。
4、现场报名手续:
2010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定向委培生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报名费10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
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者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各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免除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5、领取《准考证》:报考市及以下机关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交费收据按各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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