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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招农民公务员别流于口号

A+ A- 2010-10-12 13:10  |  广州日报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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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0日,国家公务员局负责人透露,2011年度的国家公务员考录工作将推出三项改革创新举措,包括探索从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中考录公务员等(10月11日《京华时报》)。

  在我看来,从农民中考录公务员无疑是一种进步。《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条件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等。因此,我们大可不必为农民可以考公务员而大喜,这只不过是考录制度的正常回归。同时,还要提防“流于口号”,“一笑而过”。

  近年来,中央选拔干部正在逐步放宽选拔任用条件,从农村党支部书记可考公务员到农民工可参与竞考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一步一个台阶。我认为,探索从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中考录公务员,是遵循任人唯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考录公务员的一个大胆实践。

  干部的来源不应总是“阳春白雪”,也不能“漫天撒网”,要能够经得起群众的考验,有崇高的价值观、人生观,人品正、干事实。因此,我对“农民当公务员”的这一举措表示欢迎,希望能够经过严格的程序,选拔出优秀的农民充实到公务员队伍。同时,也衷心希望“公考”、“公选干部”的道路越走越宽、党政干部的来源越来越丰富化、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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