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大从基层和企事业单位选拔公务员力度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的部署,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围绕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建设一支通晓政策、善于管理、熟悉基层、关注民生、执行力强的公务员队伍的目标,明确了本市公务员选拔和培养的基本方向,即在选拔方面,要从下到上,逐级选拔;在培养方面,要从上到下,基层锻炼;在交流方面,要畅通渠道,择优用人;在组织方面,要上下联动,分级负责。据此,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推出了加大从基层和企事业单位选拔公务员力度的五方面举措:
一是推动公务员跨部门、跨地区交流。建立“先选调、后招录”选拔机制,市级机关、区县机关一般先从区县机关、乡镇(街道)机关等基层单位选调。在每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前,组织开展全市公务员选调交流工作,一般按从一线专业岗位到综合管理岗位、从基层单位到上级管理部门进行公务员内部选调交流。
二是加大从基层和企事业单位选拔公务员。市级机关、区县机关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要达到70%以上。市级综合部门,除部分辅助类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原则上应招录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专业管理职能较强的市级机关,要注重从企事业单位选拔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三是扩大从优秀村干部和居委会干部中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设村的乡镇要拿出一定的职位,专门招录任职三年以上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及符合条件的选聘到村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街道经批准可从符合条件的居委会干部中招录街道机关公务员,把熟悉基层、了解民生的基层干部选用到合适的公务员岗位上。
四是有计划地组织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市级机关中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以及市级综合部门的公务员,任职前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在三年内有计划地安排到区县或企事业单位进行为期一年以上的锻炼。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每年组织一批市级机关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各区县、各部门可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本区县、本部门公务员基层锻炼计划。
五是在机关部分特殊职位实行聘任制。各级机关中经济、金融、信息、规划等特殊专业技术职位,可以通过公开招聘或直接选聘的方式,选拔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优秀人才任职,实行合同管理。
据悉,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目前已经开展了全市公务员公开选调交流、部分市级机关选调处级干部到基层任职、从优秀村干部中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等工作。同时,在即将启动的2010年度本市公务员考录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从基层和企事业单位选拔公务员力度,提高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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