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钦州市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我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总成绩9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总成绩9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公安系统考试录用非公安专业毕业生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115分(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合格成绩+专业科目成绩)。
中 共 钦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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