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研究室竞争性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中共上海市委研究室决定面向上海市各级党政机关,选拔2名副处级领导干部。
一、选拔职位
1、区县处副处长1名;
2、科教文处副处长1名。
二、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参加竞争性选拔的人员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道德素养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中共党员,现为副处级或正科级3年以上干部;
4、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5、身体健康。
(二)职位要求
1、区县处副处长:熟悉区县发展情况、有一定区县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文稿起草和调研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领导能力;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2、科教文处副处长:熟悉意识形态管理或社会事业发展领域的情况,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文稿起草和调研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领导能力;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三、选拔方法和程序
1、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网上报名与邮寄资料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每人可报1个职位。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通知。
2、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特别是运用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每个职位从高到低一般取前5名为面试对象。
3、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在领导能力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由面试评审小组评定面试成绩。
笔试与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到低一般取前3名确定为考察对象。
4、差额考察和讨论决定
考察对象经差额考察后,由市委研究室讨论决定。
5、正式任职
对通过公示的拟任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用,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任用。
四、报名、考试和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
2010年8月3日—8月16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者网上下载《中共上海市委研究室竞争性选拔副处级领导职位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报名邮箱:bji@shanghai.gov.cn。
下载网址: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
3、报名的有关要求
网上报名后,报名者需打印《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2)如有获奖成果、学位证书等,请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3)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后写清姓名)。
报名者需在报名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前将上述表格及材料寄送至市委研究室秘书处,并在信封右上方注明“竞争性选拔”字样。地址:吴兴路81号,邮编:200030。
报名者需如实申报和填写个人有关情况,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4、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研究室竞争性选拔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洁、季冰
联系电话:54564567-8140、54564567-8138
传真:64374707
中共上海市委研究室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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