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市卫生局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上海市卫生局直属单位上海国际医学交流中心主任(相当正处级)1名;上海市卫生局直属单位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副处级)1名。现将报名条件、职位要求、报名时间、要求和联系方式等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职业素养和管理能力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
1、任职年限:正处级岗位一般应在副处级或相当副处级职位任满2年以上,或现为正处级或相当正处级干部;副处级岗位一般应在正科级或相当正科级职位任满3年以上,或现为副处级或相当副处级干部。
2、年龄要求:男性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60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一般在45岁以下(1965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
4、身体健康;
5、具有本市户籍。
特别优秀的,在任职年限和年龄上可适当放宽。
二、职位要求
1、上海国际医学交流中心主任:熟悉卫生工作并具有医疗卫生或管理等相关领域工作经历和经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全局意识、开拓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有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主任或常务副主任:熟悉医疗卫生工作或临床检验工作;大学硕士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具有医疗卫生管理工作经历和领导管理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意识;工作勤奋、廉洁自律。
三、报名时间、要求和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10日--8月20日
2、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职称证明书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1张。填写《上海市卫生局处级领导职位公开选拔报名表》。
3、联系方式:报名者请将《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hangjunfeng@smhb.gov.cn,其他个人信息复印件邮寄至北京西路1477号1102室(邮编200041)市卫生局干部人事处收。信封上请注明“公选材料”字样。
联系人电话:张老师22121748;倪老师22121746;传真2212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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