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宁波市鄞州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2010年宁波市鄞州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为加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快鄞州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进程,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本次共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3名。其中中河街道15名、钟公庙街道6名(含1名专职党务工作者)、首南街道10名、石碶街道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宁波市六区(江东、江北、海曙、北仑、镇海、鄞州)的常住户口(户口截止到2010年8月31日),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含在读学生)。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在1973年9月13日至1985年9月13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有社区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或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1970年9月13日;
5、附加分条件: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笔试分加2分;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笔试分加1分;具有社区副职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笔试分加4分;
6、专职党务工作者招聘条件:中共党员,在企事业、机关等单位从事党务工作2年及以上,具有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公开发表过党务工作论文,获得过区及区以上相关个人荣誉,年龄可适当放宽至1968年9月13日。一经录用享受社区副主任级别待遇;
7、以上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0年8月31日。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此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分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进行。
1、公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10年9月13日至14日上午9:00至下午4:30(中午不休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到鄞州区民政局九楼会议室(鄞州中心区惠风东路225号)办理报名手续。报考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1个街道1个职位报考。具有社区工作经历的报考者还需随带劳动合同及任职文件。
2、资格审核。报考者需根据本人志愿当场填写《宁波市鄞州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或《宁波市鄞州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二份),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指标。
3、笔试。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统一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9月18日,考场具体地点和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考试范围为时事、法学基础知识、科技知识、国情国力、社区知识、社区工作政策和写作等。笔试结束后,按各街道招聘指标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9月30日起可登陆鄞州区民政网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合成总成绩,按各街道招聘指标的1.5倍(不足1.5倍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安排复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考核。考核对象按招聘职位指标数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遇总分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在报考同职位的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7、聘用。考核合格者,经公示3天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首次合同期为1年。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有关招聘信息可登陆鄞州区民政网查询。
报考咨询电话:87419532
鄞州区民政网址:http://mzj.nbyz.gov.cn
附件:1、《宁波市鄞州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2、《宁波市鄞州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报名表》
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
二0一0年九月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