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0年选调生资格审查有关情况的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0]6号)要求,我部会同省检察院、团省委、省引导办和省内各有关高校,对列入第一批拟面试考察人员的考生进行了资格审查。目前,第一批面试考察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贵州省2010年选调生第一批拟进入面试考察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和《贵州省2010年选调生第二批拟面试考察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列入第二批拟进入面试考察人员名单的考生请于4月23日17:00时至4月26日17:00时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下载《报名表》(《报名表》表头须有防伪条形码)后,按以下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内容
审查的内容包括:《贵州省2010年基层选调生考试报名信息表》一份;符合黔组通[2010]6号文件所规定相应条件的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考基层检察院的考生,还须提供国家统一司法考试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证明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A类)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须将网上报名时下载填写的《报名表》交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中加盖印章。
二、资格审查程序
1、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按要求将《报名表》及相关审查材料送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初审。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要严格按照(黔组通〔2010〕6号)所规定的“选调对象、范围和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表》须由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初审单位印章。《报名表》及相关审查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印章),于4月27日统一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处)进行资格审查。
2、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将《报名表》送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印章后,于4月29日(8:30-18:00)携带《报名表》、学生证及相关审查材料到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委新办公大楼12楼1237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无须提供相关奖励证书。
3、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将《报名表》及相关审查材料送所服务县的县委组织部,以及各级“项目办”、“引导办”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后的相关人员材料,由省“项目办”、“引导办”复审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省委组织部。各审查单位要严格按照(黔组通〔2010〕6号)所规定的“选调对象、范围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表》须由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审查单位印章。《报名表》及相关审查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初审单位印章),于4月28日前统一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处)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三、其他事宜
1、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以及资格审查不符合黔组通[2010]6号文件规定“选调对象、范围和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考察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科目成绩不完整的报考者,不列入拟面试考察人员。
2、对谎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处,取消拟面试考察资格,并视具体情况,作出公务员禁考的相关处理。
3、审查人员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黔组通[2010]6号文件规定,对拟进入面试考察人员进行审核。由于工作疏漏,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4、面试考察工作拟定于5月中旬左右,请各拟面试考察人员做好面试考察准备。
贵州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处)联系电话:0851-5892549
贵州省委组织部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广顺路1号,贵州省委大院省委新办公大楼内。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201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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