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0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
关于2010年选调优秀
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公告
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座谈会精神,建立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机制,经研究决定, 2010年继续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数量和专业
(一)选调对象
1、高校毕业的“三类服务基层大学生”。2010年8月31日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在自治区范围内服务基层期满一年以上(包括一年)。
2、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2010年8月31日前毕业、国家计划内统招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毕业生。
3、往届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2009年8月31日前毕业、国家计划内统招,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毕业生。
凡毕业后正式参加工作并有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以及各类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自考助学班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数量
全区计划选调200名。其中:从高校毕业的“三类服务基层大学生”中选调100名;从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中选调50名;从往届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中选调50名。
(三)选调专业
重点选调基层急需的紧缺专业。文科类: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审计学、法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理工科类:地质矿产、采矿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城市管理、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市政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物流管理、安全技术及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和林学等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受专业限制。
二、选调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志愿到基层工作。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知识扎实,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在校学习期间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干部及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部书记),符合其中一个条件的可以参加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三)应届和往届毕业的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目前在岗的“三类服务基层大学生”相应放宽2周岁。
(四)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五)在校期间曾被评为校、院(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凡在校学习或工作期间受过各种处分的,或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选调生。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26日—5月6日。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选调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impta.com)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待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
2、在网上报名的同时,报考人员按要求如实、准确、逐项填写《报名登记表》。“三类服务基层大学生”填写《报名登记表一》(附件1)、应届毕业生填写《报名登记表二》(附件2)、往届毕业生填写《报名登记表三》(附件3),并参考《各盟市选调生需求人数和专业名额参考表》(附件4)、《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附件5),明确填写个人选调去向,每人只限报一个盟市一个志愿。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内容,必须与网上报名填写的相关信息一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3、报考人员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加盖审查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2)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和院校开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材料; (3) 居民身份证、 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4)考生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三张(与报名系统上传照片同版、背面注姓名)。凡报考人员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全、手续不完备、格式不规范的,均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经所在单位(院系)党组织推荐和盟市(院校)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5月10日前报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以邮戳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1、大学生“村官”、往届毕业生(区内外院校)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所在盟市委组织部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的资格审查工作,分别由所在盟市人事局、团委等主管部门负责。应届毕业生(区内院校)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负责,院校有关部门配合。区外应届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负责,有关院校党委组织部配合。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院系)党组织,根据选调资格认真核实有关报名材料,提出初步推荐意见。盟市党委组织部及主管部门(院校党委组织部)分别严格审查把关,并签署审查意见、加盖公章。推荐对象人数不限。
2、资格审查贯穿报名和考录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三类服务基层大学生”、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采取分类报考、分类划线、分类录用的办法,如各类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的比例达不到5:1的,相应减少录用计划。5月15日至5月20日,在指定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及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三)考试考察
1、考试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统一参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人事厅组织的选调生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在准考证上注明,报考人员注意查询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impta.com)上的通知。5月21日至5月22日领取笔试《准考证》。
(1)笔试。定于5月23日(星期日)上午8:00—12:00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满分各100分,并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0%、公共基础知识占20%、申论占50%的比例加权笔试成绩。在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三类服务基层大学生”,加权笔试成绩后加2分。笔试结束后,各类报考人员分别按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5月28日至5月31日,在指定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6月 3日至6月4日领取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安排在6月5日至6日(星期六、日),面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命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现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考试成绩,各类报考人员分别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6月9日至6月10日,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在领取笔试、面试《准考证》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收取参加笔试人员考务费每人70元;收取参加面试人员考务费每人50元。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可凭低保证(复印件),免缴考务费用。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确认。
2、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考生,由各盟市委组织部负责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委组织部通知考生。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不合格人员空缺名额不再递补。6月11日至6月15日,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体检合格人选名单。
3、考察
6月15日至6月30日,各盟市委组织部统一抽调人员进行考察。拟选调对象在当地的,到有关院校和“三类服务基层大学生”工作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拟选调对象在外地的,可采取函调的方式,或委托有关院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和“三类服务基层大学生” 工作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考察了解。考察组应本着对组织和考生负责的态度,对拟选调对象进行认真考察了解,严格把关。有关主管部门要出具真实、客观的鉴定材料。考察期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派员进行监督。
四、录用与分配
(一)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人事厅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考察不合格者空缺名额不再递补。7月上旬,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指定网站上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根据公示结果,在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进行岗前培训,并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统一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二)分配
选调生的分配去向原则上是乡镇苏木(街道)。由盟市委组织部按照需求计划和公务员编制情况,以及本人填报志愿,统筹考虑安排工作。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选调生工作岗位确定后,各盟市委组织部要于10月底前将本盟市选调生安置情况统一汇总,上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五、组织领导
(一)要精心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各级党组织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级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正确引导。
(二)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盟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局、团委、教育局,要认真做好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重要环节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要进行认真的审核把关,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选调生队伍中来。
(三)要严格要求,严肃纪律。选调生考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要严肃选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讲关系、开后门、打招呼、跑风漏气等不正之风。对违反工作要求,给考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1—4812116、4812679。
内蒙古党委组织部
内蒙古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团委
201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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