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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改革重点受好评 准入晋升问题系弊端(3)

A+ A- 2011-02-24 09:26  |  人民网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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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注意到,尽管目前对于公务员的分类管理尚无细则,但2010年深圳市公务员制度改革表明,当地采取公务员“分类管理”模式,把原来“大一统”的公务员管理模式划分成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通过职位分类和聘任制的实施,部分公务员“官帽”被摘掉,“铁饭碗”变成“瓷饭碗”。一方面给公务员以压力,另一方面又给勤奋有能力者以努力工作就能提升的干劲,彻底告别行政级别的束缚,通过职级晋升来体现公务员的自身价值。

  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名法官对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很是看好。

  “就拿法官这个工作来说,和一般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不一样,属于专业性比较强的岗位。每个人判案的数量不一样、判决难度也不一样,但目前在工资发放上,基本上都参照公务员管理模式,体现不出法官专业水平的差距,多少影响了判案的积极性。”这名法官说。

  汪玉凯认为,分类管理应该是公务员制度“改革的重点”。

  “制定公务员条例时,并没有搞分类管理。2005年制定公务员法,决定搞分类管理,主要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去年对行政执法类进行了大胆地改革探索,但是对如何进行分类、如何将一些制度细化等问题,还是应该进行进一步地探索。既然要分类管理,那么每大类的管理模式就应该是不一样的。比如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中,推行聘用制,打破终身制,但是如何进行,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汪玉凯说。

  尽管上述政策的积极意义毋庸置疑,但有专家认为,根除现有公务员制度和体制的弊端依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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