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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时政热点:惩治"贪坚强" 靠铁证说话

A+ A- 2011-09-15 14:36  |  华图网校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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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材料】

  受贿423次共计400余万元,竟然不认账,没有一丝悔意,最近被终审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的安徽省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明光市委原书记张松坚因此被人们称为“贪坚强”。不少网友认为,“贪坚强”的出现是一个危险信号,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警惕。

  【相关评论】

  不论涉嫌哪种犯罪,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有趋利避害的心理。如果他们认为控方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有罪,拒不供述有可能逃避惩罚,那他们自然会倾向于不供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刘为军认为,特别是贿赂犯罪,往往是“一对一”的,如果一方拒不承认,则很难加以认定。“贪坚强”的出现,一方面说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存在侥幸心理,另一方面也说明司法机关办案文明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

  【热点评述】

  “贪坚强”之所以“坚强”缘于侥幸心理 。当前,不少贪官抱着‘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的心理,认为只要自己死不认账,司法机关就不能定自己的罪。在主张不能强迫自证其罪的新形势下,贪官的这种侥幸心理将为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带来更大的困难。“贪坚强”的出现是一种带趋势性的信号。

  查处“贪坚强”,证据链的形成至关重要。当前,职务犯罪的侦查大多还是适用从人到案的侦查模式,大量工作围绕身份已经明确的犯罪嫌疑人展开,但同时也存在取证难和讯问突破难等特点。刘为军指出,职务犯罪手段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而涉案官员多少有些影响力,一旦案发,往往会用尽各种可能的办法与侦查部门抗衡。另外,由于这类犯罪的证据以言词证据为主,侦查人员往往将工作重点放到讯问上,一些犯罪嫌疑人很容易摸透侦查特点,接受讯问时反复无常,甚至在后续诉讼环节翻供。

  应对“贪坚强”,检察机关要转变取证思路。如何应对“贪坚强”式的贪官,网友们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议,比如加大对官员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力度、开展经常性的法律知识教育、对拒不认罪的贪官从重处罚等等。对于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来说,应转变取证思路,改变过于依赖讯问措施的做法,并谋求提升侦查能力。讯问措施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但是在强化讯问谋略的同时,我们也要时刻注意,在侦查阶段已经供述的犯罪嫌疑人,到了审判阶段有可能翻供。我们既要通过同步录音录像证明讯问的合法性,也要对讯问所获取的内容进行核实,并收集其他证据强化证据的证明力。只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贪坚强”并不可怕。

  【一句话点评】

  如果能在全社会营造起腐败可耻、腐败可恨的氛围,让贪官成为过街老鼠,“贪坚强”们就“坚强”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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