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热点:驻京办“潜伏” 板子如何打
【背景材料】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巩固清理规范驻京办事机构工作阶段性成果,国管局将组织开展抽查工作,重点检查已撤销的驻京办事机构以各种名义和形式,在北京新设办事机构或者以驻京办事机构的名义继续开展活动等问题,坚决杜绝以变换名称、转移驻地等形式变相保留驻京办事机构等现象。
【相关评论】
去年初,国办发文明确要求县级及地方政府职能部门驻京办一律撤销,并且公布了详细的撤销名录。遗憾的是,撤销令发布一年后,驻京办犹如“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不少被撤地方政府驻京办改头换面,依旧在京“潜伏”。这不仅造成机构膨胀、浪费公共资源,也是对国家政令严肃性的挑战。
【热点评述】
驻京办顽强“潜伏”,背后原因值得深思。在此语境下,相关部门加强对已撤销驻京办事机构的后续监督检查,无疑大有必要。但是,地方政府为何宁可花费不菲的公帑,冒着被查处的风险,也要让驻京办“玩潜伏”呢?这样看来,只有找准驻京办顽强“潜伏”的病因,才能对症下药。
彻底解决驻京办,需建立严格的惩罚制度。地方政府违规私设驻京办,根源在于行政审批制度以及接访劝返机制,并将板子打在地方政府身上,认为地方政府在驻京办问题上之所以还敢于“躲猫猫”,关键问题还是惩戒不到位,违规成本低,私设驻京办一旦被查实,县委书记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如果这一点能明确,相信现在回来的驻京办,还会退出北京。
建立完善的制度,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撤销驻京办核心不在于频发禁令,也不在于给县委书记施压,而是在于,当我们一纸禁令要求撤销驻京办时,可曾想过改革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成,让转移支付规范化,减少中间环节,让“不跑不送”的地方照样能得到公平的转移支付?能否让驻京办存在的根源彻底消失?……而这并不是地方政府所能做到的,需要的是自上而下进行改革,建立完善的制度,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一句话点评】
设立驻京办的重要目的是争取到中央转移支付,只要这个作用存在,这驻京办就不得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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