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热点:“朝令夜改”的政策是如何出台的
【背景材料】
广东省佛山市住建局发布公告称,10月12日起放宽限购条件:已办理房地产权证超过5年(含)的住房产权转移,不纳入限购范围;允许佛山市户籍居民家庭增购一套7500元/平方米以下的住房。这是全国第一个明确放松限购政策的城市。当天23时24分,该局又在网站上通告称,为“综合评估政策影响”,暂缓执行该政策。
【相关评论】
佛山住房限购松绑政策朝令夜改,让人费解,其住建局发布的官方解释是,“为进一步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并综合评估政策影响,我局决定暂缓执行”该通知。在这里,笔者无意去深究该政策出台的背景和取消的苦衷,单从政策朝令夜改而言,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备受侵害。
【热点评述】
在现代社会,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形象越来越重要。责任政府首先必须是负责任的政府,应对其政府行为负责,执行政策就应始终如一。一项政策一经推出,就必须保证其在一定时间内的连续性,这也是政策本身所必须具有的属性。唯有如此,才能保证社会的有序、健康、持续发展。即便中间有所变动,那也只能是微调,而不宜对其主旨作原则上的违背。对政府责任而言,政府行政行为不仅应该是有效的即实现行为目标,还必须致力于不产生消极后果。一个缺失公信力的政府,政府对公众的威信是有限的。行政过程中存在了违法违规的行为,制度不明确,行为不检点,信息不及时等都不可避免地造成政府公信力受到重挫和遭到质疑。就事论事,当初出台放宽限购的政策时,就应该能够预见出现这样那样违规的问题,也应该能够事先想到预防的对策。而今,因为迫于各方面的压力,就“暂缓执行该政策”,历时不足一天,未免过于随意。
公共政策的制定,面对的也是公共问题的解决。行政决策体制的科学化与民主化对政府与公民来说是一种“双赢”的格局。对政府来说,在公开透明的决策过程中冲淡公众对行政决策的抵制,有利于更稳定地实施公共政策。对公民来说,可以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尤为值得强调的是,任何政府决策的出台都不能“自说自话”,不能囿于“一家之言”,不能缺乏公众的参与。公民参与能够在事实上形成对政府的直接制约关系,公民的积极政治参与,能够减轻政府的神秘色彩,使政府的行为置于公众的监督与关注之下,这对于政府使命感的形成至关重要。如果公民对政府的行为采取漠视的态度,放弃行使自己权力和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政府也会对公众利益置之不理,致力于维护本部门或个人的利益。
从我国目前的法律来看,我国缺少系统的行政失信惩戒的救济制度。想说的是,一个有效与有限的政府是向民众负责的政府,政府官员得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而要保证政府官员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就得让其行为置于法治、社会监督及民主机制的运作下。不许诺则罢,有了许诺就得诚心诚意地兑现落实,不落实就等于是说了空话,欺骗了群众。因此,切盼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从实际出发,少来些看得见摸不着的承诺,多办些真正造福于民的实事。
【一句话点评】
公民参与能够在事实上形成对政府的直接制约关系,公民的积极政治参与,能够减轻政府的神秘色彩,使政府的行为置于公众的监督与关注之下,这对于政府使命感的形成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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