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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热点:业主“闹房” 开发商无责

A+ A- 2011-11-01 12:55  |  华图网校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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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材料】

  商品房暴跌,不见得是好事。至少在上海几个楼盘的购房者看来是如此。近日,这些老业主因不满开发商大幅降价,“围攻”售楼处讨要说法。

  【相关评论】

  房子还没住进去,房价就缩水十几万、几十万,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瞬间蒸发掉1/3,想想这些购房者的遭遇,的确值得同情。但同情不等于认同,更不等于支持。仅仅因为房价下跌,就“围攻”售楼处,这种做法于法无据、于理不通。

  【热点评述】

  商品房买卖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基础上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关系。双方签字后,合同正式生效。房价是涨是跌,都与开发商无关。房价上涨,心安理得分享增值红利;房价下跌,愿赌服输承担市场风险,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涨的时候高兴,跌的时候跟人急,天底下哪有这等便宜的事情?

  更为购房者所诟病的,还有楼盘销售过程的不公开、不透明、不规范。从媒体报道来看,上海这几个楼盘就存在此类问题,如销售人员许诺3月交房,可拿到合同后才发现交房时间是6月;售楼时得房率宣称78%左右,可事实上只有73%-74%;在签合同时,销售人员称现在只有“最后几套房”,“逼”着你几分钟内签完合同……

  此外,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不能作壁上观,而应积极介入、妥善处理,确保自身的公平、公正。既不能一味迎合民意,偏袒购房者;也不能有意偏向资本,庇护开发商。对于购房者的不合理诉求,要耐心解释;对于非理性举措,要及时制止。对于开发商不合理促销方案,要予以监督、促其调整;对于销售中的违规举措,要严查严惩。

  【一句话点评】

  房价不可大起,也不宜大落,暴涨暴跌都伤人伤己;坚持楼市调控不放松,坚定不移使房价回归合理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这是楼市调控的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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