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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点:“程序意识”也是对执政能力的检验

A+ A- 2011-11-18 10:35  |  新华网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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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效率固然需要不断提高,但决不能以违反程序、不走程序为代价,而应在严格遵守程序的前提下提高办事效能

  近年来,随着法治观念的不断强化,人民群众对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评判标准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监督政府行为、维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也不断增强,处在“聚光灯下”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时时面临行政行为合法合规性的考验。领导干部如何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本领,也是对其执政能力的重要检验。

  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前提是严格按程序办事,自觉维护法律和规则的严肃性。如果瞒天过海,该走的程序不走;或者避重就轻搞“变通”,将程序当摆设,这本身就是对法律规章的破坏,依法办事也就失去了前提条件。从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的干群冲突来看,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税费征管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上,正是由于一些干部缺乏程序意识,政策出台前不沟通,实施前不征询,该走的程序不走,最终才在老百姓那里碰壁。有的领导干部在碰壁之后仍然不反思决策上的失误和教训,反而迷信强制力,干群冲突由此引发。个别地方的有些矛盾一度演变成恶性事件,给党和人民带来很大的伤害;决策违反程序的结果是人为制造了积案、老案,有些矛盾久拖不决,老百姓变成了上访老户。

  我们不否认政府部门研究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的合理性和前瞻性,但恰恰是由于某些领导干部没有做到严格依程序办事,往往导致决策的不合法、不正当。一旦程序不合法,再良苦的用心也不过是枉费心机而已。事实上,领导干部在决策过程中严格坚持依照程序办事,不仅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决策科学、民主的重要保证。一项决策,如果事先沟通充分,各方意见建议被广泛吸收,不是更有利于决策的落实和见效吗?在重大事项面前,贸然一拍脑袋就上的所谓决策,十有八九会留下后遗症。

  也有同志可能会问:严格按程序办事,会不会影响行政效率?其实,效率和程序并不矛盾。在法治社会里,政府的行政效率需要不断提高,但决不能以违反程序、不走程序为代价,而应在严格遵守程序的前提下提高办事效能。这也同样是各级领导干部所需要研究的一个重点。近年来长三角许多城市力推的联合办事大厅、窗口单位办事承诺制、行政效能监察等,都是很有益的探索。

  当然,也不排除有些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决策在走程序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麻烦和阻力,决策的效率一时可能会大打折扣。但是,从整个过程看,与其事先不告知不商量、搞“暗箱操作”而在事后惹来一大堆麻烦,倒不如先把所有矛盾和问题挑明了、议透了,让大家共同参与、共同决策,一旦形成共识,决策实施过程中的困难也就迎刃而解,促进整体效率的提高。

  上海市委主要领导就强调,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依程序办事,不要为了简单地求一个“快”而违背程序、破坏法律的公正。各级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着力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依法办事,严格依法办事、依程序办事,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领导干部能否严格依程序办事,考验的是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工作作风,也是对领导干部为官之“德”的检验。希望各级领导干部在行使职权时牢固树立程序意识、法治意识,将自觉遵守程序作为一种美德一份责任来珍惜和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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