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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点:违建反弹,要清拆更要检讨监管得失

A+ A- 2011-11-21 09:02  |  羊城晚报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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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亚运后违建势头反弹蔓延的严峻形势,广州正在展开为期一个月的新一轮清拆违法建筑专项行动。广州市委常委会17日召开会议提出,“发现一宗,查处一宗,拆除一宗,绝不姑息、绝不手软、绝不迁就”。

  这是广州继2008年和2010年两次大规模拆除违建之后的又一次声势浩大的行动。尤其是明确对拆违工作中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等失职行为要严加查处,对包庇纵容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个案,依法移交司法部门查处,可见其决心之大。

  毋庸置疑,“绝不手软”拆除违建是严格执法、严肃法纪的行为,充满合法性与正当性。不过,再积极、再有成效的行动毕竟只是具补救性的“马后炮”。而“马后炮”究竟对违建行为斩草除根有多大的威慑力仍存疑。而且,还必须正视,对木已成舟的违建清拆,不仅造成社会资源与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对环境带来破坏,而且还可能引发社会矛盾。

  面对清拆违建决心的一再宣示,尤其是去年强势拆除二沙岛“最牛违建别墅群”展示出“绝不手软”的强势之下,违建依然“呈现愈演愈烈之势”,不免让人疑惑:为什么违建始终毫不畏惧与法律、政府进行博弈?除了斩钉截铁的誓言及立竿见影的清拆之外,政府职能部门的日常监管还应反思什么?如果说清拆是治标之计,什么才是治本之策?

  正如广州市委常委会指出,违建之所以反反复复,涉及城市规划滞后,城市管理不到位以及部分群众和单位集体法制观念淡薄等原因。这其中,恐怕最值得深究的是“管理不到位”。凡违法建筑都不是一天建成,尤其是成万、甚至几万平方米的建筑物更不是一两月建起来,管理部门为什么没发现?发现了又如何制止?无疑,日常对于违建的手软、宽容,是监管的一大软肋,给违建疯长留下了空间。对此,无一例外都能听到职能部门心有余而力不足等措词,很难自圆其说。

  必须指出的是,职能部门对于一些违建的处理惯于采用罚款手段,流于“下不为例”、“限期整改”,进而使违建“合法化”,造就了某些财大气粗的违建者“大不了罚款了事”的侥幸心理。结果是,政府的执行力在法律面前没能维持一丝不苟、黑白分明的鲜明态度,使法律的尊严一次又一次地被亵渎,遗患无穷。

  因而,对于违建靠一次次雷声震天的清拆行动,显然不是治本之策。要根治违建的反复,必须回到日常不折不扣依法监管、捍卫法律尊严的层面上来。尤其是必须摒弃违建罚款“合法化”的做法,让有违建念头者一开始便对法律敬畏,不敢越“雷池”半步。对监管失职者严加问责,使之不敢怠慢,更不敢默许乃至纵容。这样才是对违建真正的“绝不手软”,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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