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点:理论学习不是停止办公的理由
11月18日下午,银川部分市民到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办事却失望而归,中心门口贴着通知:每周五下午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届时停止办公,通知落款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11月20日《中国青年报》)
学习当然是好事,但因此就要“透支”法定办公时间,显然有些“以公谋私”的意思。医保中心属于与民生关系密切的窗口部门,不谈主动延长办公时间,起码该保障五个基本工作日的服务量。
在银川市医保中心门口,或骑电动车,或骑自行车,或步行而来,不知情的民众一批批希望而来失望而去,这其中不乏满头银发、拄着拐杖的耄耋老人。一个民生部门,如此罔顾民之不易,很难想象能“学”出什么行政伦理。更大的问题在于以下两个层面:一是谁给了其将工作日“变现”为学习日的权力?肆意变动法定工作时间,有没有经过必要的程序?这究竟是某个领导的意思还是医保中心的必需?二是即便这种变动是合理合法的,有没有在事前履行充分的告知义务?如果仅仅是在大门口贴上一纸公告,那么,不知情的民众因此而付出的往返成本就该由医保中心埋单——今天高兴就周五学习,明天高兴就周三学习,行政办公时间还有没有个谱?
以“学习”之名躲避公共服务之责,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在2006年,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就批评当地劳动部门、国土部门,某工作日去办事,结果保安不让进,指着贴在电梯上的告示说“今天下午学习”、不办公,杨剑昌偏不信邪,冲进办公室一看,所谓的“学习”,工作人员竟然在吃糖果、聊天。无独有偶,去年有市民举报安徽霍山县建设系统安排在周五外出旅游,相关部门解释称是“学习世博会的建筑、规划和布局”——事实上,他们还去周庄、乌镇、无锡顺道“学习”了一路。
有一点是肯定的:学习不是停止办公的合法理由。如果这股风刹不住,所谓“责任”与“效率”云云,恐怕只会是写在墙上的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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